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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规范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用械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用械水平。逐步实行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规范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购进、使用登记记录及储存条件的监管,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房规范化改造力度,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
  2.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的检测组织机构和检测网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加强对ADR病例报告质量的跟踪检查,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等的不良反应进行重点监测与再评价,及时处置药品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适情节采取警示、公告、召回、淘汰等措施;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督查,将其纳入到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考核体系。
  3.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机构,健全监测网络,加强人员培训,采取突出高风险医疗器械兼顾其它品种的监测方式,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率;建立医疗器械突发性不良事件的应急机制。
  (四)在药械广告市场秩序方面,主要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械广告。强化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查处,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品种的抽验力度,形成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合力;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成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蚌埠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责任,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吸取制售假药案件和药品不良事件教训,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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