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各有关高校应按本通知精神,制定今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相关学校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选送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生本”工作顺利进行。
凡过去文件中有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各高校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分别向计财处、高教处报送用EXCEL格式制作的电子文本。
邮箱:jihua118@126.com (计财处)
jytzjf@yahoo.com.cn (高教处)
附件:1、2007年“专升本”计划表
2、2007年四川省高校“跨校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册
3、2007年四川省高校“校内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册
4、《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略)
注:本文除正文外,其他各附件均不印发,请各学校通过教育厅网主页(http://scedu.net高教处工作中下载)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2007年“专升本”计划表
填报学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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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专业名称 │毕业│校内“专│跨校“专升│ 跨校“专升本”生源学校 │小计│备注│
│代码│ │ 生 │升本”计│本”计划数│ │ │ │
│ │ │总数│ 划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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