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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命名蒲江县等4县(区)为“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的决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命名蒲江县等4县(区)为“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的决定
(川教[2007]99号)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义务教育示范县”工作的通知》(川教[2005]242号)及《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基本要求及评估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要求,根据县、市两级自评和申报,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决定命名成都市蒲江县、绵阳市涪城区、德阳市绵竹市和遂宁市射洪县为“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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