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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贯彻实施《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余体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形成制度。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组织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要求及我省的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探索学生有兴趣、学校有特色的群体活动形式,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激励他们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掀起校园青春健身活动的热潮,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生龙活虎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依托学校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俱乐部工作的力度,组织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四、加强对学生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活动的指导和支持,坚持体教结合,进一步完善大中小学一条龙课余运动训练体系

  开展课余运动训练是普及体育人口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基础性工作。要把面向全体学生的课余体育活动与提高课余运动训练水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更加广泛的群体竞赛活动形式夯实课余运动训练的基础,通过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活动,带动和促进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体教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和做法,为我省中小学课余运动训练、竞赛和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以及高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做好服务工作。教育部门应在体育后备人才学生的升学、就读等方面给予保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体育部门应在培训教练员、指导训练、参加比赛等方面提供服务。对在省级以上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体育教师(教练员)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高考、中考和小升初的体育后备人才加分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中小学学生参加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大中小学要密切加强联系,进一步完善大中小学一条龙课余运动训练体系,激励有特长的学生坚持课余运动训练,提高运动水平;省、市(州)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学校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以及体育人才培养成才的规律,从政策、人力、物力等方面对学校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给予指导和支持。以体教结合之路,促进我省体育后备人才的质量和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加快四川体育强省建设的步伐。

  五、高度重视学校体育队伍建设,提高体育师资队伍质量

  学校体育管理、教研人员和体育教师队伍,是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实现学校体育目标的先决条件。要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体育课时大幅度增加、高校开设体育选修课和学校开展课余体育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工作的实际需要,重新核定学校体育教师的编制数额,保证体育教师的合理配备。高级中学应按6-8个教学班、初级中学和小学应按5-7个教学班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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