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学校体育课程的规定,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学校体育工作目标的主要途径。抓好体育教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对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掌握体育知识、发展体育能力、增强体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齐、上足、上好体育课。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体育课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学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各年级每周3学时,高中各年级每周2学时)和《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规定的高等院校体育课课时(4学期总计144学时)。凡未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的学校,其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要实行一票否决。
各级各类学校学校要坚持按《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行课,严格执行体育教学的常规要求,坚决杜绝体育教学中的随意性和“放羊式”现象,切实规范体育课堂的教学行为,体育教师和学生的课堂着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要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实现体育教学的多元价值目标。近几年,不少学校的体育课教学,有忽视运动密度、运动负荷的倾向,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运动负荷较大的内容,尽快提升学生体能和运动素质,达到发展学生身体的目的。
各级各类学校在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保证教学安全的前提下,应坚持开展春季、冬季长跑活动。应普遍实行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有计划地安排学生课余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有组织的体育活动时间。
三、建立并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合理的睡眠时间,广泛开展课余学生体育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
学生的学习、生活、体育、娱乐、课外活动和休息的安排,都要遵照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青少年生长发育的规律。要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学生在校有组织的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并将其时间安排列入教学计划。学校要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加以公示后,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坚决保证实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提出安排中小学学期、假期和学校作息时间的指导意见,并对各校的作息时间执行情况予以督促检查。高等学校要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