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组织领导,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
16.构建和谐校园,关键在党。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作用,以党内和谐促校园和谐。要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谐校园建设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网络,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使院(系)党组织工作成为建设和谐校园的有力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17.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大学生“支部建在班上”的成功做法,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探索党的工作进学生公寓、进学生社区、进学生社团组织的有效机制,为学生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支持。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针对大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大学生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不断提高素质,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
18、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高校党员是构建和谐校园的中坚力量。各高校党组织要把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同和谐校园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在改进和增强党内和谐的过程中,发挥政治优势、夯实群众基础,努力使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广大党员的自觉意识和实际行动,转化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化为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19.转变干部作风,以党风带动校风、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的全面建设。要深刻理解胡锦涛同志关于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应树立“三种意识”、大力倡导“八个方面”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好以“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活动,以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成效,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带动优良教风、学风的养成,推进文明校风的建设。
20、要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工作,提高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试行由省委教育工委选派优秀干部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兼政府督导专员的做法,选好配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确保民办高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建立健全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为推动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维护民办高校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