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意见》的通知
(川教工委[2007]14号)
各高校党委:
现将《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29日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结合我省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现就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把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置于学校发展的重要地位
1.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省委“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是激发师生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动力源泉,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高校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途径。因此,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战略定位和工作部署上来,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正确处理高校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创新发展,构建具有现代教育特色的和谐校园,对于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和谐文化和先进文化、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2.和谐校园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和谐校园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和谐校园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
3.和谐校园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求真务实,统筹协调,稳定有序,各具特色。做到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立足现实与着眼长远相统一,注重学术文化氛围与校园环境建设相协调,促进科学发展和共享改革成果相融合。既要统筹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个方面,又要解决好影响和谐大局的热点和关键问题;既要将和谐校园建设作为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认真规划,又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适应学校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定位;既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校园,又要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努力营造文明校风;既要激励师生员工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又要积极创造条件关心人、服务人,在共享中共建,在共建中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