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役的综合利用和热电联产机组,经省关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复核,属限期整改但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机组;
(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
(9)未取得国家合法批准手续,且不具备补办手续资格的违规建设机组。
以上关停范围包含企业自备电厂机组和趸售电网机组。
2.关停进度安排
全省“十一五"期间关停的小火电机组总容量为267万千瓦(主要关停机组和进度安排表附后)。其中,2007年关停66万千瓦,2008年关停53.6万千瓦,2009年关停52.2万千瓦,2010年关停95.2万千瓦。
(二)实施“上大压小”,集中建设大机组
1.替代原则
企业以“上大压小”方式申请建设大中型火电项目,建设单机30万千瓦机组,相应替代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24万千瓦以上;建设单机60万千瓦机组,相应替代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42万千瓦以上;建设单机100万千瓦机组,相应替代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60万千瓦以上。按照以上替代原则,相应落实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的“上大"电源项目,可直接上报申请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建设单机2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联产项目,替代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50%,并按所替代关停机组和关停拆除的供热锅炉蒸发量计算可减少当地燃煤总量的,可直接上报申请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上大压小”建设的大中型火电项目,扩建项目可建设单台机组,新建项目原则上按两台机组以上考虑。实施“上大压小”的新建机组原则上应在所替代的关停机组拆除后实施建设。
2.建设安排
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十一五”关闭267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今后四年淘汰落后置换上大机组容量为350万千瓦。2007年项目是:永济热电厂2×30万千瓦供热机组,侯马电厂2×20万千瓦供热机组,娘子关电厂2×60万千瓦机组,霍州电厂2×60万千瓦机组。
四、政策措施
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存在的问题主要概括为:一是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据初步测算,“十一五”关停的小火电机组涉及安置人员约1.4万人,其中国有企业职工约1.1万人,其他企业职工约3000人。二是贫困地区财政补贴问题。部分小火电企业地处贫困县,这些企业的利税属当地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机组被关停后,当地财政、税收需予以平衡。三是债务问题。投资建设小火电机组的资金,多数靠银行贷款,也有部分小火电机组的建设或改造资金是靠职工集资。小火电机组被关停后,可能形成银行、企业、个人债务问题。四是供热机组的替代热源问题。对工业连续供热的机组,有的尚无替代热源;对城市供热机组,非供热期长时间停运,设备维护管理困难大,影响居民供热。五是保障供电问题。拟关停的机组有的地处电网末端,有的是企业的自备机组,有的属煤矿自供区的电源。如果机组关停后,会影响电网末端地区的正常供电、自备机组企业下游产业的发展和煤矿的安全生产用电等。关停小火电机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一)“上大”与“压小”紧密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