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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国土资源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


  2、检查和创建阶段(2007年5月-7月)。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省厅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和指导各国土资源所和办事窗口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各市、县局要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对各基层所和窗口办进行评议。自评可采取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各纠正风办评议作好准备。市、县国土资源局可根据实际,在适当时间举行群众现场投诉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全省国土资源所和办事窗口要根据自查及自评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边整边改边建。

  3、推荐和考核评定阶段(2007年8月-9月)。各市、县局要按照“创建群众满意所(办事窗口)”的条件,做好考核评定和推荐工作。

  4、评议和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0月-11月)。各市、县局和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要对行风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接受各地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活动,并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总结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责任在站所,关键在市、县局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建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以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省厅建立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松林任组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松根为副组长。成员:张志勋、王功逸、尹劭健、潘俊国、倪瑛、胡铭,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二)要突出重点,坚持评议与创建相结合。这次在行风评议中融入创建活动是对以往的民主评议行风形式的一种创新。市、县国土资源局要牢牢把握评议与创建的关系,切记光搞创建,不搞评议,要把行风评议作为重点来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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