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国土资源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
(浙土资发〔2007〕13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省委、省政府把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作为今年落实“作风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抓手,3月21日下午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和办事窗口开展民主评议暨创建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全省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是这次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单位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决定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国土资源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活动,现对评议暨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评议国土资源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办事窗
口)”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全省国土资源所和办事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解决存在于国土资源所和办事窗口中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使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在民主评议的过程中,要十分重视“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的创建活动,促使全省国土资源所政风行风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评议及创建活动的对象
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对象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所有国土资源所和办事窗口。
三、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内容和任务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