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政府对推广应用试点工作负总责。 在市政府成立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持,相关副市长、秘书长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研究解决应用推广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的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密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导;负责组织一般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管理。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编制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组织酒类生产企业入网和外埠酒类产品的赋码应用,开展酒类执法打假活动,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起草制定《邢台市经销外埠商品应用电子监管码管理规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化肥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消费环节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消费环节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市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供销社负责组织食用盐包装、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制定并实施全省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监督卷烟应用电子监管码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和落实有关鼓励企业入网的财税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每月23日前,各相关部门将企业入网情况报邢台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通报当月电子监管网进展情况。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对试点工作的认知程度,增强入网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监管网的功能和作用,引导消费者主动查询,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积极参与、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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