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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200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七日

  蚌埠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去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传销活动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截至去年年底,共计清查冲击涉嫌传销窝点500余处,教育、驱散传销人员近6000人,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骨干分子55 人予以拘留。但是,仍有部分传销人员在少数区域滞留,伺机开展违法活动,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6〕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继续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来我市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为传销提供居住地、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以禹会区、蚌山区、经济开发区,尤其是各区结合、交叉部位为重点区域,对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传销活动进行重点整顿。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除批评教育外,实行有过必罚。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严格审批局域网申请,坚决查处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和移动通讯局域网服务的行为,为打击传销活动提供信息支持。
  (三)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传销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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