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农民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要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安排专人从事此项工作,并将涉及农民工劳动就业、权益维护、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农民工管理机构和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等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按照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不断完善落实政策措施,全面做好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要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统计、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为加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将农民工工作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范畴,由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各项政策。各县、区也要相应充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配备专人开展工作。
营造关心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全社会都要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对优秀农民工给予表彰奖励。各级宣传部门要总结推广关心支持农民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树立农民工的良好形象,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舆论监督。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蚌埠市农民工工作责任任务分解表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蚌埠市农民工工作责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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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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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1、按皖编办[2003]118号文件要求,推动乡镇劳动│ 市人事局 │市劳动保障局、│
│做好农民│保障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 │ 财政局、 │
│工就业服│ │ │ 各县区政府 │
│ 务工作 ├──────────────────────┼──────┼───────┤
│ │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辟专门窗口,为农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
│ │民 │ │ 教育局、 │
│ │工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 │ 农 委 │
│ │《就 │ │ │
│ │业服务卡》。 │ │ │
│ ├──────────────────────┼──────┼───────┤
│ │3、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 市农委 │ 市财政局、 │
│ │ │ │ 劳动保障局 │
│ ├──────────────────────┼──────┼───────┤
│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乡镇平台建设资金 │ 市财政局 │ 市劳动保障局 │
│ │支 │ │ │
│ │持力度,落实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落实农民工职│ │ │
│ │业 │ │ │
│ │介绍和技能培训等就业补贴政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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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1、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 │市劳动保障局│ │
│推进农民│定 │ │ │
│工社会保│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接续转移办法。 │ │ │
│ 险工作 ├──────────────────────┼──────┼───────┤
│ │2、强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市安全生产局、│
│ │ │ │ 建委、公安局 │
│ ├──────────────────────┼──────┼───────┤
│ │3、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 市卫生局、 │
│ │ │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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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1、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 │市劳动保障局│ 市总工会、 │
│维护农民│保 │ │建委、交通局、│
│工合法权│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督│ │水利局、规划局│
│ 益 │查 │ │ 、 │
│ │最低工资执行情况,加大工资清欠力度,确保不发│ │ 安全生产局 │
│ │生 │ │ │
│ │新的拖欠。 │ │ │
│ ├──────────────────────┼──────┼───────┤
│ │2、妥善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进一步加大劳 │市劳动保障局│ 市总工会、 │
│ │动 │ │ 司法局、 │
│ │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 企业家协会 │
│ │。 │ │ │
│ ├──────────────────────┼──────┼───────┤
│ │3、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 │ 市司法局 │市劳动保障局、│
│ │, │ │ 总工会 │
│ │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 │ │
│ ├──────────────────────┼──────┼───────┤
│ │4、积极发挥群团组织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 │ 市总工会 │市妇联、团市委│
│ │, │ │ 、劳动保障局 │
│ │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 │ │
│ ├──────────────────────┼──────┼───────┤
│ │5、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 市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
│ │ │ │ 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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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1、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环境,加强农民 │ 市经委 │ 市卫生局、 │
│改善农民│工 │ │ 劳动保障局 │
│工的生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预防安全生│ │ │
│生活条件│产事故和职业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安全│ │ │
│ │生产。 │ │ │
│ ├──────────────────────┼──────┼───────┤
│ │2、改善农民工居住生活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 │ 市房管局 │ 市文化局、 │
│ │所 │ │ 体育局、 │
│ │符合基本条件和卫生、安全要求。 │ │ 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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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1、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问题。 │ 市教育局 │ 各县、区政府 │
│做好相关├──────────────────────┼──────┼───────┤
│服务工作│2、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免疫预防接种问题。 │ 市卫生局 │ 各县、区政府 │
│ ├──────────────────────┼──────┼───────┤
│ │3、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 │ 市公安局 │ 各县、区政府 │
│ │农 │ │ │
│ │民工的户籍问题。 │ │ │
│ ├──────────────────────┼──────┼───────┤
│ │4、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免 │市人口计生委│ 各县、区政府 │
│ │费 │ │ │
│ │为农民工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为农民│ │ │
│ │工 │ │ │
│ │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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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1、结合小城镇规划,开辟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经营 │各县、区政府│市建委、规划局│
│落实农民│场地。 │ │ │
│工返乡创├──────────────────────┼──────┼───────┤
│ 业政策 │2、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 │各县、区政府│ 市发改委、 │
│ │和 │ │财政局、工商局│
│ │信息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依法核准登记│ │ 、 │
│ │、 │ │地税局、国税局│
│ │办理证照。 │ │ 、 │
│ │ │ │劳动保障局、经│
│ │ │ │ 委 │
│ ├──────────────────────┼──────┼───────┤
│ │3、建立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补助资金,为农民工 │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劳动│
│ │返 │ │ 保障局、人行 │
│ │乡创业提供支持。为农民工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 │ │
│ │业提供贷款贴息。 │ │ │
│ ├──────────────────────┼──────┴───────┤
│ │4、落实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 市国税局、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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