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市文化局的通报

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市文化局的通报
(蚌政〔2006〕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市文化局精心组织,积极努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以单一舞种为内容的花鼓灯博物馆和第一个花鼓灯生态保护村,成立了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安徽省泗州戏剧院,花鼓灯、泗州戏入选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功举办了中国花鼓灯歌舞节,为弘扬、保护和发展花鼓灯艺术,展示蚌埠良好形象,促进蚌埠扩大开放做出了积极贡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文化局予以通报表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