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配合。
有效整治有毒有害、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装饰、装修材料,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地条钢”行为;加强对建筑扣件、水泥、电线电缆的监管力度,大力整顿建材批发交易市场,大力整顿重点建筑工地在用建材产品,严格执行建材产品质量标准,规范建材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杜绝已经淘汰、限制使用和不合格建材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
三、标本兼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一)完善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对已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域,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防止反弹。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巩固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善执法效果。坚持整顿和规范并举、治理和帮扶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向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整规办协调督办,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使整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三)探索治本之策,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落实《邢台市2005年至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规划》。加快推进个人、企业、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同时整合信用资源,着手搭建互联互通平台,为实现资源共享打好基础,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建设。
深入贯彻《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意见,积极探索,突出重点,积极建立、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制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整规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进整规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整规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细化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坚持和完善整规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形成行政首长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整规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