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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印发2007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

蚌埠市政府印发2007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
(蚌政〔200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完成今年全市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2007年工作要点,市政府研究确定了12个方面124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排出了完成进度时限。现将2007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统领全局,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层层抓好目标分解和落实。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要抢抓机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和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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