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省政协对政府工作综合意见建议的函
(浙土资厅函〔2007〕199号)
省政府督查室:
你室《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协对政府工作综合意见建议的函》(浙政督函〔2007〕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在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方面的有关工作措施和计划汇报如下:
2007年我省土地资源配置工作将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立落实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宏观调控的“龙头”作用。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特别是标准农田的保护。尽力满足我省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确保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
进一步强化按照规划用地的意识,提高按规划管理土地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运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土地利用方向、调控用地规模、规范用地行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开动脑筋,切实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渡期间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二、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全面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规划修编中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合理调整区域生产力布局、调整对各业建设用地的资源配给、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有效平衡土地供需关系、缓解我省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妥善协调切实保护耕地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合理需求的关系,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方式,促进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按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新一轮省级规划大纲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争取尽早获得批准。部署并指导各地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审查意见,全面开展市、县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着手部署开展乡镇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
三、努力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