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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市体育局的通报

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市体育局的通报
(蚌政〔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上,我市体育代表团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夺得金牌119.5枚、总分3559分、奖牌196.5枚,荣获三项全省第二的历史最好成绩,并被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保持了我市竞技体育省内领先地位,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市体育局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5万元。
  希望市体育局及全市广大体育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体育改革,进一步加快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为构建和谐蚌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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