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心做好考核验收准备
一要把握考核验收的程序。县(市、区)文明委经过审核,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向省辖市文明委推荐。同时,各省辖市文明委对各市价格系统的参评申请进行审核。初评审核合格的行业、单位按照公示制要求,根据省辖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申报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需提供反映评选年度内本单位主要工作成绩的300字以内的电子版文字材料,通过中国江苏网等向社会公布。初评审核和公示合格的行业、单位填写《申报表》,由省辖市文明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本市上一年度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表彰命名文件,一并报省文明办。申报江苏省文明行业还须征得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二要做好抽查测评的准备。省辖市文明委、省有关部门、单位7月15日前将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推荐报告(一式三份)报送省文明办,并同时提交所推荐行业、单位的《申报表》及2005-2006年度创建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电子版)。8月份,省文明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申报、推荐的行业、单位进行抽查,并采取组织有关单位或专业机构调查等方式,对申报和被抽查的行业、单位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省文明办汇总考核验收、社会监督以及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征求省各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文明委审批。各级价格部门要认真做好抽查与测评的准备工作。
四、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目前真正到了全系统创建的决战阶段,各级价格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创建工作,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尤其要注意,不能在申报评选阶段出现有损部门形象、导致一票否决的因素。
二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价格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地做好自查、申报、评选及接受抽查等工作。为了迎接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这段时间要主动开展一些宣传工作,扩大价格部门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三要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级价格部门从现在起,要建立和落实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动员全局力量,凝聚系统共识,共同确保文明创建这一工作大局,把申报评选工作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逐条对照标准,逐项狠抓落实。省、市物价局要靠前组织指挥,主动指导帮助,及时协调关系,积极疏导矛盾。各地申报评选中遇到突出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省局,联系人:周高,025-83275220,许伟,83275023,陆丕,8327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