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漯工商[2007]43号)
各分局、县局:
为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豫工商办[2007]40号),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07]45号),为认真贯彻好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全面推动我市合同农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关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农村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为目的,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以强化合同行政指导和打击合同欺诈为手段,通过建立完善合同帮农机制,落实各种合同帮农制度,积极推动合同农业的发展,为促进农村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工作原则
开展合同农业工作要坚持“工商所能、法律所依、农民所愿、企业所求”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立足职能,不越位,不缺位的原则;坚持注重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以提高农业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合同行政指导和合同监管职能,帮扶一批涉农企业、制定规范一批农业合同文本,培育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农户,各辖区主要农副产品购销基本实现农业合同模式。全市今年要实现帮扶涉农企业50家、建联系点(基地)50个,签约订单3万份、制定推广示范合同文本10种、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0家、培育“守合同重信用”农户50户的工作目标。
四、主要措施
1、建立涉农合同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各单位要集中时间对辖区所有涉农企业开展一次的摸底调查,进行全面的走访检查,着重掌握企业农产品购销渠道、合同文本使用、签约和履约率、供货农户分布等情况,在此基础上,重点对未开展合同经营的企业进行宣传引导,积极推行合同农业形式来规范经营;对已有合同文本的企业,要审查制定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含有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农户合法利益的格式条款。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责令、指导涉农企业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