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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一五”期间我市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一五”期间我市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字〔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搞好我市“十一五”期间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一五”期间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高标准、高效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沼气配套设施和综合利用技术,搞好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和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工作“三个转变”(由以政府推动为主向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相结合转变,由注重数量向注重综合效益转变,由以建为主向建、管、用并重转变)。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发展机制,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及其它农村节能技术和设施,推进新能源事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任务目标
  1、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从2006年开始,全市每年新建户用沼气池30164户(见附表),“十一五”期间共发展150820户,到2010年底,全市累计达到27万户,普及率达19.8%。
  2、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加强培训,建立各级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立和完善沼气物业服务网络,到2010年,建立覆盖全市的农村沼气物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的建管体系。
  3、搞好“三沼”综合利用和集中供气试点。以规模养殖场为主,大力发展利用沼气处理粪便污水工程,力争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30处。
  4、各县(市、区)每年发展3-5个沼气示范村,示范村60%的农户实现“一建四改三提高”。即户建一个沼气池,实现改厕、改圈、改厨、改院,促进农民收入、农村环境卫生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5、推广和普及新技术。推广地热、秸秆气化、太阳能发电、沼气发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推进“三沼”利用商品化,推广开发太阳能热水器、民用采暖炉等新能源产品,加快新能源产业化发展。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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