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作用好。团结带领全体党员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务实为民清政廉洁的机关作风和水利行风、推进水利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实践中较好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受到单位群众公认和好评。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党章、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操作,重品行,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成绩突出;自觉发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在推进“两个率先”和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厅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诚心诚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擅长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从事专职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详见附表一。
2、评选推荐程序。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由基层党组织民主讨论推荐,逐级上报到各单位党委(总支)。在充分听取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总支)集体研究提出来初步人选,报厅机关党委研究、公示、确定。各党组织要把推荐的条件和办法通过多种形式,让党员群众了解参与,确保被推荐的对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公认度。
3、材料上报要求。推荐对象确定后,各单位要上报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和《先进党支部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近年来的事迹材料一份。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应包括:主要做法、参与推荐的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数及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研究情况等。登记表中的单位名称、姓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特色显明,字数在2000字左右。主要事迹一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至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概括而成。上述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2007年5月30日前报厅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