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邢台市劳动技工学校更名为“邢台技师学院”的通知
(邢政办函〔2006〕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48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18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53号)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北省邢台高级技工学校举办技师学院的批复》(冀劳社办〔2006〕70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快相关项目建设和做好秋季招生工作,经邢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邢台市劳动技工学校正式更名为“邢台技师学院(河北省邢台高级技工学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