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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鹿城岗古城遗址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鹿城岗古城遗址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
(邢政函〔2006〕40号)


市文化局:
  你局《关于将鹿城岗古城遗址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邢文字〔2006〕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邢台鹿城岗古城遗址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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