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地税局
一、全市完成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征缴额分别达到5.1亿元和4500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征缴额分别达到4.15亿元和3770万元(不含征缴基数政策性调整增加部分, 包含征缴基数政策性调整减少部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90%以上。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申请税费减免,符合减免条件的做到应免尽免。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指导及相关服务,落实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四、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承办和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国税局
一、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申请税费减免,符合减免条件的做到应免尽免。
二、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指导及相关服务,落实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一、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督促各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确保完成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00户、600万元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认真组织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信用社区”考核验收工作,年底前验收一批“信用社区”。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人事局
一、指导县、区、街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二、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全年举办两次以上大型人才招聘会,介绍就业1000人以上。
三、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卫生局
一、落实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收费减免,做到应免尽免。
二、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免疫预防接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