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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七、加强区、街、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台联网。
  八、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0.1万人,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各项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济开发区
  一、完成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40万元;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
  三、运转良好的就业创业基地(创业园、街)1个;创业园内小企业或经济实体20户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在60%以上;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60%以上;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各项扶持政策及跟踪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通过率和到期贷款回收率。
  六、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年底前至少有15%以上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消除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银发帮扶”活动和各项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七、加强区、街、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台联网。
  八、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万人,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各项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各项服务;及时查处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市劳动保障局
  一、认真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25万人,其中失地转城农民5500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55万人,其中当年新增2万人。
  二、继续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年末参保人数分别达25.5万人、25.5万人、34.5万人、13万人、13万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2万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100%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率90%以上;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使用和管理,基金征缴率90%以上,确保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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