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思路,示范带动
开展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基本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工作全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提高农业农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规模化种养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兼顾示范小型户用工程的发展,尊重群众意愿,通过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加大扶持,强化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和企业自筹自建自用沼气,推广我市农村沼气应用,加快建设富裕江门、和谐江门、绿色江门的步伐。
各市、区要根据本地农村资源条件、经济水平、畜牧业发展状况、沼气建设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当地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抓好大、中、小不同类型规模沼气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小型户用沼气工程侧重于丘陵山区的农村生猪养殖户,努力缓解农村能源紧缺压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不搞村内千家万户人畜杂居的小型户用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与规模化养殖场(户)相结合,努力解决养殖污染问题,改善养殖场(户)的生产条件和周围生态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建立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模式,为周边村落提供沼气服务。在抓好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群众自愿、地方积极性高的村、场(户),进行大、中、小不同类型规模的沼气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经验,示范带动,逐步加大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力度。
三、筹措资金,加大投入
为确保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各级必须把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扶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对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从2006年起5年内,各级财政每年度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二是要利用好国家、省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三是要充分发挥养殖场(户)的主体作用,落实自筹资金。
专项资金的使用:一是对列入国家和省的大中型项目,市本级和各市、区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配套补助;二是对未能列入国家和省的项目,经江门市审定为示范项目的,按项目工程预算,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补助金额不超过工程预算的50%(补助金额由市本级和有关市、区财政各负担50%)。三是用于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沼气建设技术推广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