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6]4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部决定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在北京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市、区,对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开展第六次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这是国家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市被列入此次检查的范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对我市进行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的要求,确保我市的用地报批、经济建设及未来发展不受影响,推动严格执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及原则
指导思想:本次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是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发现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地,严格执法,增强全市各单位、个人依法用地的观念,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检查原则: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到位、讲求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对在卫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按要求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受理和组织报批有关用地手续;对违法用地量大,违法用地比例高,又不按要求予以整改的地方,冻结该地方用地指标和暂停受理该地方的建设用地报批。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及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成立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德培(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