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江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药品监管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开展以下九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1、规范医疗机构用药专项监督检查。严查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专科门诊部非法分装药品、以普通药冒充特效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和使用过期失效药械的违法行为,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未经许可配制制剂、配制未经许可的制剂或未经批准从其他医疗机构购用制剂。对基层医疗机构中承包经营的专科、专家门诊,检查其用药是否由医院统一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快速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

  2、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加快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监督实施GMP的进度,努力提高和保障中药饮片的质量。切实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加大日常针对性监督抽验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和违法违规分装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支持和鼓励优质企业、名优产品的发展壮大,推进中医药名市建设。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3、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对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如骨科器材、心脏辅助器材等,重点检查其购进的渠道、记录、验收、使用情况,有无使用无注册证或使用伪劣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对购进和使用数量不符的要查清其来源,违法的要依法查处。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4、无证经营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捣毁地下批发药市,主要检查各类商业网点(包括杂货店、副食品店、超市、保健品店、性用品店等)有无无证经营药械、保健品及其它非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摸底、掌握非法药品交易信息,捣毁各类非法的药品交易窝点。行动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经营少量非处方药药品的初犯单位,责令其当场取缔,免予行政处罚;对经营药品品种较多,货值较大,特别是存在销售假劣药品或屡犯的单位,将依法立案查处。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5、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专项监督检查。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完善特殊药品安全监控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对特殊药品的日常管理,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网上监控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保证特药“一针一片”都受控,杜绝流入非法渠道。同时,对美沙酮药物维持疗法试点工作中使用盐酸美沙酮口服液的配制、存储、使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将使用美沙酮口服液的戒毒机构和美沙酮药物维持疗法试点单位纳入特殊药品信息化网络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