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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蚌政〔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政策,强化服务,涌现出一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固镇县人民政府等4个县、区政府(管委会)“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韦汉琴等18位同志“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克服困难,拼搏奉献,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单位及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虚心学习,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蚌埠、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4)个
  固镇县人民政府
  蚌山区人民政府
  禹会区人民政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工作者(18人)
  韦汉琴 市地税局征缴分局
  周 艳 徽商银行蚌埠分行
  赵东辉 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
  周高峰 固镇县国家税务局
  王皖君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陈兰建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力卫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田春新 怀远县工商局
  魏 娜 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陆融融 怀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杨建新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赵子伯 固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马 辉 五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王晓娟 龙子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任晓华 蚌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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