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
(邢政〔2006〕10号)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建立层级负责的规划管理机制,真正树立规划的“龙头”地位,现就加强城乡规划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城乡规划工作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资源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规划是最重要的发展政策,是政府执政能力的直接反映,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规划科学是最大的节约,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第一要务,城市规划是最重要的招商引资指南。“十五”期间,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规划意识不强,规划“刚性”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管理体制不顺,重城市、轻农村,重显性规划、轻隐性规划等问题。各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既要对历史负责,又要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
(二)市规划局是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对全市规划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为了强化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桥东区、桥西区、高开区都要建立规划分局,作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各县(市)都要独立设置城乡规划局,并争取在年底以前完成组建。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规划管理办公室,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副职兼任;村(居委会)要设立规划管理员。
(三)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全市城乡发展战略的拟定;组织协助邢台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指导和监督县(市)城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主城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各县(市)规划局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管理。邢台县和沙河市规划局在职能上和市统一管理有交叉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三区”规划分局主要职能是: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报建前的前期咨询和工业项目、民房翻建报建资料的初审;协助市局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