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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是垃圾处理问题。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进度。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力争2006年内投入运行,并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能进入垃圾处理厂得到处理,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要加快进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力争早日建成运营。
  四是绿化问题。城管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城区绿化和环城绿化带建设工作,要按照建设园林城市的标准,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确保绿化率达到“创模”目标。
  大力开展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和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工程;攻克“创模”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集中开展“创模”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等活动。
  第四阶段(2007.7.1~2007.9.30)自查完善阶段
  根据河北省“创模”的考核验收指标和政府的计划任务,自查自测,继续推进,完善提高;继续开展典型宣传和纵深宣传活动。
  第五阶段(2007.10.1~2007.11.30)迎查验收阶段
  全面完成“创模”的各项预期任务,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认真做好迎查期间的各项工作,配合验收,搞好宣传;验收后,做好“创模”的总结奖惩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邢台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实施“创模”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把“创模”工作实绩列为各级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保证“创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创模”实施计划。
  (三)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作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础和阶段性奋斗目标,确保资金落实,重点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四)营造声势,全民参与,掀起“创模”高潮。 在“创模”的全过程中,通过全市各种宣传媒体,分阶段、有计划地突出宣传、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动态,营造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创模”行动,掀起全民共创高潮。
  六、申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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