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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社会影响面。

  各地、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农村青年的特点,深入农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推广,通过实施“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充分调动农村青年参与“百万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地要依靠各类新闻媒体,并充分利用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网络,特别是发挥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百万工程”良好品牌形象,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实施“百万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工作落实

  (一)落实机构,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各市、区要按照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迅速建立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工作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今年7月前,要将本地区实施情况报送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制。

  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从今年开始全面组织实施,各市、区要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工作,一是对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二是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三是以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为依托,建立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应以非农产业技能培训为主。同时要结合我市“百万工程”领导工作小组依照省下达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落实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1、切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经费预算。各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多渠道筹集培训就业专项资金,并将培训就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

  2、各级财政要按照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坚持“公益性”原则,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助。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培训转移,后审核补助,再年终拨付”的办法,资金使用管理按《江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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