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7]65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07 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07]6号)精神,现就我省国土资源2007 年“法治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浙江’,共享和谐社会”。
二、时间安排
全省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月”从5月开始,到6月结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后延伸。
三、活动内容
今年5 月,是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决定提出的第一个法治宣传月。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的精神,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等形式开展好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按照《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和《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浙委〔2006〕30号)的总体要求,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以下主要活动:
(一)征订《“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及其配套作业本,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学习好、贯彻好“法治浙江”建设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学习辅导资料。
(二)根据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参加“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
(三)邀请省普法讲师团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物权法知识讲座。
(四)按照2007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
(五)有条件的地区,可与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联合制作一期《政策面对面》,集中反映“五五”普法以来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情况。
四、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