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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关于印发《沈阳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等各级管理部门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的制度与措施;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房地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环境。

  三、工作机构

  根据2月9日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的部署安排,成立由市房产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参加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海玉  房产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国华  城乡建设委员会助理巡视员
      张长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连 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秋克  物价局副局长
      韩晓言  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房产局房地产市场产权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有关具体事宜。该办公室成员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具体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钟 杨  房产局房地产市场产权处处长

  副主任:温世瑞  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发办开发管理处处长
      王庆义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大队副大队长
      张洪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处长
      关嘉玉  物价局收费二处处长
      安景学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分局局长

  成 员:张绿波  房产局办公室主任
        刘 伟  房产局房政法规处处长
      孙业伟  房产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
      秦 辉  房产局房地产市场产权处副处长

  以上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均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联络员,分别负责相关工作联系协调事宜。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本次房地产毅然决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须按国家和省两级整治方案明确的重点结合本市实际抓好落实。一是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或以“内部认购”、“内部认定”、“内部登记”等形式收取费用的行为给予严肃查处;二是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行为,包括违法发布虚假销售广告和虚假宣传销售进度等做法,同时注意防止发生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现象;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价格与收费方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包括乱加价、搭车加价和乱收费等行为;四是严肃查处经营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如随意降低设计标准,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房屋交易面积缩水,不如实向消费者告知出售房屋实际情况诱骗消费者签订不公平买卖合同,违法套取银行贷款等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证明擅自从事房地产市场经营活动以各种方式租赁、转让资质或营业执照为他人非法从事房地产市场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净化房地产交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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