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浙司党〔2006〕41号)
各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省委和司法部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的精神实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形势,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全面客观地总结了中央政治局一年来的工作,深刻分析了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对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献。省委习近平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回顾了一年来省委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固和谐、民主促和谐、文化育和谐、公正求和谐、管理谋和谐、稳定保和谐”的总体思路,强调我省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精神上来。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六中全会和省委全委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全会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调研,以自己的学习成果推动面上的学习贯彻。各级党组织要进行专题学习,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原原本本地学习文件,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认识、拓展思路,明确目标、完善举措,切实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成果体现在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实践中去,真正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