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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方案的通知

  活动开展期间,市安委办将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对各级各部门、重点单位承诺书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对签订的承诺书登记建档,对生产经营单位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挂牌督办,并按照承诺书的内容严格实施处罚。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4月11日至5月20日)。
  省、市安委办将在各级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考评,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为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全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戴占银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秋民、市安监局局长刘彦更、市安监局副局长姚克来担任,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每月调度一次活动进展情况,对违反承诺的典型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将机构设置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双百日承诺”行动,实行统一部署、部门负责。市、县政府对行动开展进行总体部署和统一督导,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组织实施;交通、建设、城管、林业、水务、粮食、文化、卫生、教育、通信、旅游、房管、供销等部门负责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实施;安监、煤炭部门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驻市省部属企业的组织实施;质监部门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和使用企业的组织实施。组织及落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承诺书签订的范围,按照时间要求,组织企事业单位抓紧签订和上报备案。
  (三)广泛发动,营造声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宣传开展“双百日承诺”行动的重大意义和行动进展情况,特别要重点报道动员大会召开情况、督导组活动情况、首批企业签订承诺书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新动向等内容。电视台、报社要开辟“双百日承诺”行动专栏,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精心组织,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既是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要求,也是一项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全市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把“双百日承诺”行动和“百日安全无重大事故”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制定好工作方案,有条不紊的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使每一项工作都能做到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五)加强调度,信息畅通。自活动开展之日起,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信息上报工作,每天上报签订承诺书的企业数量、工作进度、重要情况、典型事例、违法案件等。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县、乡要加强督导,确保工作尽快全面展开。省、市将创建“双百日承诺行动”专刊,及时总结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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