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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理论知识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二)考务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牌,分别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考点主考、副主考为红色;监考人员为粉红色;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及考务工作服务人员为浅蓝色。
  七、命题及试卷种类
  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理论知识考试由省司法厅岗位练兵办公室统一命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分职岗位知识试卷两套,每名参考民警除完成公共基础知识考卷答题外,还应完成相对应的分职岗位知识考卷答题(每人限一个分职岗位,统一考试和抽考的分职岗位应当一致,试卷种类见附件1)。分职岗位类试卷共分六类,即:管理教育类、生产劳动管理类、政治工作类、行政后勤类、医护类(医生、护士、防疫等专业人员)、领导类。
  对应分职岗位考试人员,按照学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由岗位练兵办公室确定后报上一级岗位练兵办公室备案。对应分职岗位考试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经岗位练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报上一级岗位练兵办公室备案。
  八、试卷接收、印制、交接与保管
  考试试卷必须严格按规定接收、印制、交接和保管,严防泄密和发生其他事故。
  电子版试卷由省司法厅岗位练兵办公室通过互联网以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到各单位岗位练兵办公室(市属监狱劳教单位的试卷发放到各有关市司法局岗位练兵办公室),各单位岗位练兵办公室要指定1名专人在互联网申请新的接收试卷邮箱地址,接收试卷邮箱地址、接收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手机)于12月18日前传真报省司法厅岗位练兵办公室(联系人:傅连方 电话:0571-87050509 传真:0571-87054364)。电子版试卷接收后,要仔细核对试卷种类,核对无误后,另存至U盘或软盘(贴上密封条,将邮箱内电子版试卷删除),由专人保管。电子版试卷不得随意备份、复制、粘贴至计算机硬盘(其它电子存储介质),如发生试题泄漏、丢失等事故,要追究接收责任人责任。
  试卷印制工作,按照“专人负责、专门印刷、保密室保管”的原则,统一用A4纸单面印刷(开卷、闭卷考卷相同,不印制答题卡,考生将答案按卷面提示填写至试卷相应位置),按照实际参考人数的5%确定备用考卷。印制完成的考卷,按各考场参考民警数量、类别分别装入试卷袋,试卷袋正面应注明考试时间、考卷类别、数量等信息,袋口统一用密封条密封。分装完成的考卷,统一存放在保密室内,由保密员妥善保管,在开卷和评卷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启试卷袋。
  九、考试
  1、试卷领取、启封与分发。考试前30分钟,由各考点的主考对保密室存放的试卷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后,监考人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并核对试卷类别和应考人数,核实无误后于考前5分钟在考场当场拆启试卷袋,分发试卷。在试卷领取、启封与分发过程中,如发现破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封存并报告厅岗位练兵办公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维护考场纪律。试卷启封前,监考人员应当场宣读《考场规则》和《对违纪舞弊人员的处理规定》(见附件2),核对警官证,考试中认真维护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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