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市环保局专门召开三区一县一市环保局长会议,要求按照“创模”方案要求,组织力量,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对关停取缔区域内的“四小”企业进行摸排,要求逐乡镇、逐村进行认真排查,不得遗漏或瞒报,对排查出的“四小”企业严格建档造册。经过调查,全市目前共有“四小”企业1266家(小板材872家、小石灰118家、小石子107家、小煤场169家),其中,邢台县559家,主要是小板材、小石灰和小石子企业;开发区583家,主要是小板材企业;桥西区84家,桥东区22家;沙河市18家,主要为小煤场。桥东区对辖区内“四小”企业和污染严重的摊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查出辖区内共有22家属于“四小”企业的小煤场和24家污染严重的小摊点。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摸清了“四小”企业的底数、地理位置及生产规模,为下一步关停取缔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进展情况
1、关于取缔“四小”企业情况。按照《方案》要求,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解决重点污染问题阶段(对市区周围的“四小”企业、摊点全部关停取缔,排除集中供热区内的96台燃煤锅炉)。截止10月15日,全市已关停取缔“四小”企业246个,占19.5%;拆除集中供热区内的燃煤锅炉79台,占82.3%。
2、关于秸秆禁烧情况。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2006年邢台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办传〔2006〕21号),明确了禁烧工作的目标任务。为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参加,成立专门检查组,深入下去,采取明查与暗访方式对县(市、区)特分别是市区周边乡、村禁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10月1日,市政府又下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邢政办传〔2006〕23号),进一步明确禁烧工作的重点性,提出了节假日期间对禁烧工作实行县领导带班制度、日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空气质量良好,10月1日至7日全市环保系统禁烧同志放弃节日休息,一直坚守在禁烧一线,全力开展巡视、督导、检查活动,各县(市、区)为做好禁烧工作,将禁烧工作纳入到各乡镇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主要路段及高速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及时排除焚烧隐患。省秸秆禁烧检查组前不久来我市检查,对我市的禁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截止目前,国家卫星遥感监测中心没有显示我市的焚烧信息。
3、关于对河北日报以“子牙河在呻吟”为题,披露子牙河邢台段7家违法企业的督查处理情况。市政府督查室接到市领导对此事件批示后,当日(10月12日)向市环保局下发了《督办通知卡》,要求市环保局认真按照市人大齐耀增主任和市政府姜德果市长、宋文常务副市长的批示精神,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处理。市环保局迅速行动,就此事件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责成环境监察支队立即对这七家企业的违法问题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处理到位;二是对这次曝光的5个县(市、区)及前段省暗查时通报的宁晋县、大曹庄管委会的环保局长提出警告,并通报全市;三是要以此事件为契机,立即在全市展开一次子牙河水系污染企业全面排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对此事项,市政府督查室将继续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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