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工作的通知
(政字〔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的税收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取得了很大成绩。去年,我市财政收入突破六十亿,其中税收收入占到了90%。可见,税收任务完成得好坏,对完成全市财政收入任务,平衡财政收支,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今年以来,我市的税收形势非常严峻,截至10月底,全市共实现财政收入560690万元,占年任务的80.8%,低于时间进度2.5个百分点,是近年来收入最为困难的一年。针对这一情况,为进一步加大税收工作力度,为税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今年税收工作的重要性,全面估计当前税收工作中的困难,把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要端正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决不能以优化发展环境或其他工作为借口,阻挠税收征管,干预税收执法;要切实加大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力度,做税务部门的坚强后盾,为税务部门依法征税撑腰壮胆,要积极帮助税务机关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对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税收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市工作一盘棋思想,自觉主动配合好税务部门的工作,以形成齐抓共管、各尽所能、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治税格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配合税务机关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税务机关移送的证据确凿,影响恶劣的税收案件,要依法严惩,以起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发展改革、统计、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信息沟通,建立互动机制,以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税收征管工作;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宣传各类纳税先进典型,并对偷税、欠税、抗税不缴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同税务机关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做好税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