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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成立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各区教育局、参评单位(学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组 长:

  张宝泉(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黄励军(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贤德(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委教育纪工委书记)

  成 员:

  卢沙(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长弓(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海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江潭瑜(深圳大学党委书记)

  俞仲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张基宏(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邓孟忠(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

  张裕良(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王晓彬(福田区教育局局长)

  江可志(罗湖区教育局局长)

  马广明(盐田区教育局局长)

  曾令格(南山区教育局局长)

  郑映通(宝安区教育局局长)

  臧动(龙岗区教育局局长)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行评办)。

  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下设工作小组(综合文秘组、联络协调组、检查考核组、宣传信息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

  主 任:陈贤德(兼)。

  副主任: 邹腊生(常务)、赖群阳、刘颖、范志刚、王小玲。

  工作人员:市教育局各处室确定1名联络员;从市局直属单位和学校借用10名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干部;面向社会招聘或返聘3人。其中借用和招聘人员,分别安排在综合文秘组、联络协调组、检查考核组、宣传信息组,集中办公,做好日常工作。

  (三)组建深圳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团。

  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组建深圳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团,负责本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代表组成,分为3个组,每组5人,分别对高校、市局直属学校的进行评议工作,对各区教育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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