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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行评工作。市教育局5月下旬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工作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面部署我市教育系统的行评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参评学校也要召开干部教师大会,对搞好本系统、本学校的行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教育网站、电子屏幕、报纸杂志、横幅标语、情况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系统的职能,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使大家认识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

  6.市、区教育局和参评单位(学校)要向社会发出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布政风行风评议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在“深圳教育网”设立政风行风评议网页,开辟专栏,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意见。

  (二)自查自评阶段(6-7月)。
  市、区教育局和参评单位(学校)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要解决什么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教育)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收集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及时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分别报上一级行评办和当地政府纠风办及行评团。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及征求意见的主要做法,自评的等次,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市教育局在抓好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的同时,负责对各区教育局和参评单位(学校)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教育局在抓好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的同时,负责对所属单位和参评中小学自查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落实整改阶段(8-9月)。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促使广大干部和教师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迎接各级行评办、行评团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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