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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驻市省属煤矿和市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驻市省属煤矿和市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
(政字〔2006〕49号)


河北金能集团,国投邢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达集团:
  为切实加强对驻市省属煤矿和市属煤矿(以下简称“省市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省属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冀政办字〔2006〕43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精神,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落实责任,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市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省市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省市属煤矿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省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逐步完善,加强对省市属煤矿的安全监管,促进省市属煤矿安全状况的改善,事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从我市情况看,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省市属煤矿在安全生产基础、技术、管理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的甚至在全国煤炭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但由于历史等原因,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术落后、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职工素质较低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事故还时有发生。因此,必须进一步认清加强省市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省市属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对省市属煤矿的安全监管
  2、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省属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的要求,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驻市省属煤矿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职责是: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安全监管。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坚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现场管理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为煤矿企业提供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同时,要加大安监执法力度,规范省市属煤矿的生产行为,确保省市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在监管执法中,要依法严肃查处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问题;特别是对拒不执行下达的整改或停产指令、发生两次以上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提供虚假情况、瞒报和拖延不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的,要依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上限对违法煤矿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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