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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六)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2007年)》。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和司法保护,健全完善保护制度,遏制连续侵权和群体性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新、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七)启动新一轮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假冒、仿冒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包装装潢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加大专利侵权及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整治力度。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加强进出口环节和各类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八)充分发挥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维权服务功能。进一步规划建设投诉举报服务中心,健全举报投诉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督办,提高依法维权服务水平。
  (九)加强和改善对重点知识产权企业的保护。启动“全市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加强重点保护,总结典型经验,推进面上工作。
  (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面向市、区县经贸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市内知识产权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增强自我保护和应用能力。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重点,策划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扩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十一)筹备建立保护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组织。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筹备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协会(学会),强化行业自律,开展维权服务,促进工作交流。引导、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和查禁传销。把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完善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和居委会、村委会为基础的“打控防”体系,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全社会治理传销的合力。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加强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的整治力度,严查大案要案,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惩首恶和骨干分子。
  (十三)深入整治虚假违法宣传广告以及其他形式的虚假宣传。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等类别广告,着力打击假借特许加盟、投资招商等名目和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开展商品、服务促销等领域的涉众型欺诈行为。加强广告动态监测,完善广告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违法广告主体市场退出制度,净化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制定并实施《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完善内部审查制度,探讨建立媒体单位违法责任人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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