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宁夏路18号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宁夏路18号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7]009号)


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调整宁夏路18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小区业主问卷调查结果,经研究,现就宁夏路18号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多层住宅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在0.35元内收取。
  二、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辆8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