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一条街的通告
(政字〔2006〕53号)
桥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市政府决定,将五四街南段(邢台市一中西侧)建成“文化一条街”,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文化一条街”以经营书刊、书画、音像制品为主,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和学生用小饰品为辅。现有商户属于上述范围的,可以继续经营,不符合的应在12月20日前转为文化经营项目或迁出;
二、为鼓励和吸引文化经营单位进入,市政府制定优惠政策,为进驻“文化一条街”经营的商户免费办理各种证照,三年内依法免除各种行政性收费,并在税收上予以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