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支持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助企业通过各种必要的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对列入本市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要逐步执行标准生产,具体目标为:2006年要100%按国内行业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3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7年80%以上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5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8年100%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6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9年7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10年8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二)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基础工作投入,重点加大产品质量检测和科研技术机构(如设立在我市的省摩托车产品检测中心、省不锈钢产品检测站、市服装与纺织品检测站等)的资金和技术投入。
(三)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积极参与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攻关项目,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业竞争能力;鼓励企业间建立技术联盟,支持长期性、高水平的技术开发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四)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等新的管理方法,规范企业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利用市质量管理协会这个平台,深入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大幅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为企业创建名牌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名牌培育工作、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
我市已制定江门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三年培育目录。今后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该目录,要以培育目录为基础,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争创名牌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综合运用多种方式,集中资源、力量,着力培育和发展一大批优势产品,为我市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要明确重点,科学规划,加强引导,稳步推进创名牌、名标工作。要政企联动,争创名牌、名标,企业与相关部门都要发挥好各自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相关部门要动员企业、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要主动联系沟通中央、省有关部门,尤其是工商、质监两个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了解情况,做好工作,使我市争创省、国家名牌、名标工作有新突破。有能力的企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早加入创名牌行列,通过创名牌活动促进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