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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6]11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上新台阶,促进我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形成共识、加强领导

  我市已成立了抓质量创名牌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由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等12个部门组成的江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今后要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对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指导和协调。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继续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抓质量创名牌活动的意见》、《江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

  (二)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摆上政府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相应建立各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三)各级政府要对创名牌工作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积极性。

  二、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创名牌提供保障

  企业是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主体。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创名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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