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过境水的依赖程度极高。
蓄水工程兴利库容占径流量的比重不大,而且大部分分布在偏远的山区,人口和用水集中的中心城市地区缺乏可建蓄水工程的自然条件,对过境江水的依赖程度极高,鹤山、蓬江、江海、新会都靠取用西江过境水,没有备用水源,水质污染的威胁很大,咸潮上溯对取水也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全市尚未建成有跨流域性的调水工程,未能高效利用水库水资源,水资源调配能力不强。
(2)水的有效利用率低。
2005年全市供水总量29.62亿立方米,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分别占97.8%、2.2%。农业灌溉用水占用水总量的51.8%;按生产、生活、生态分类,三者用水量分别占92.3%、7.4%和0.3%;全市水资源利用率为27.1%。农业是水资源的最大用户,农业灌溉大多采用大水漫灌,节水水平低,有效利用率平均只有50%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还不高,只有50%左右。
(3)水污染较严重。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农药、化肥以及水土流失等,造成水环境不断恶化,水污染较严重。用水量大产生的最直接结果是废污水大量排放,2004年排放量达6.97亿立方米,大量废污水不能达到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率低,至2005年,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只有11万吨;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部分原来作为饮用水源的河段丧失了使用功能,城市内河涌甚至发黑发臭,导致了可利用水资源的减少。
(4)水价低廉,水利简单再生产难以维持。
水利工程效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社会效益大,直接经济效益小。如防洪工程社会效益很大,而本身没有财务收益;灌溉效益也很大,但水费低廉且收取率低,造成本部门财务收益为负值,连运行维护都难以得到保证;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平均只有0.02元/t,水资源费标准低,客观上助长了浪费水资源、增加排污量的现象,不利于水资源的管理。
(5)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权为国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但在产权的具体实现和管理上,却是分散、混乱的,这是水资源开源节流及水体污染防治难以奏效的一个重要原因。按目前的体制,在水资源的管理上,基本上还是多部门“涉水”管理,水利、环保、市政、建设等部门职能存在交叉,存在“部门分割”,管理机制不健全,事实上未能实现对水资源在供、用、排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2、水利建设存在问题。
(1)水利资金投入不足。
“十五”期间,按有关水利政策法规收费,水利建设投资比过去有了较大增长,鉴于我市各级财力有限,水利建设配套资金需要量大,仍有一些政策法规尚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一些用水大户多年来都拒交水资源费,导致水资源费征收无法顺利进行。鉴于地方财力所限,各级财政对水利投资与实际需求差距仍较大。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主要以公益性社会效益为主。此类项目投资者一般不愿进行投资,主要由受益者和政府共同承担。
(2)部分计划工程项目不够合理。“十五”规划考虑面广、工作量大,重点不够突出,规划项目超出当地实际财力的承受能力,在规划执行的时候无法全面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