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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江门代表团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江门代表团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江府[2006]4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于2006年11月18日至25日在佛山市隆重举行。我市体育代表团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同心同德,团结奋斗,不畏强手,顽强拼搏,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为表彰市体育代表团作出的突出贡献,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李珊珊等19名优秀运动员、谭丽华等9名优秀教练员、市体育运动学校等3个有特别贡献的单位和岑伟斌等15名有特别贡献的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为江门侨乡现代化建设和体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向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学习,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加快江门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江门代表团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江门代表团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优秀运动员(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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